吳忠市查處一起銷售劣藥和欺詐消費者案
發布日期:2021-02-10 來源:吳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近日,吳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查處一起某診所銷售劣藥及欺詐消費者違法案件。該案也是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以來吳忠市查處的首例銷售劣藥案件。
2021年1月,該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在對利通區某診所檢查時發現,該診所銷售的藥品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和生精片兩種藥品已超過有效期,數量19盒。同時,執法人員還在該診所發現用內服藥袋盛裝白色圓形藥品11袋,內服藥袋上無藥品名稱、規格、生產企業名稱、用法用量等標識信息。經查,該診所銷售兩種過期藥品貨值210元,用內服藥袋盛裝白色圓形藥品系醋酸潑尼松片,銷售藥品醋酸潑尼松片時未向患者告訴藥品真實名稱,存在未以真實名稱和標記提供商品的消費欺詐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有關規定,該局對該診所作出102619.60元的行政處罰,目前該案已執行終〓結。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頒布實施以來,吳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嚴格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強化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類藥品違法行為,通過“陽光藥店”工程、醫療機構藥品監管信息化建設等手段,不斷規範藥品經營使用行為,堅守藥品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了轄區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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